更新时间:2022.04.30
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原则有:第一,案件的决定权与申诉复查权相分离;第二,依照法定程序复查;第三,全案复查;第四,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自侦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初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规定》共有4类53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检察院驳回的案件,公安应该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公安机关有新的证据,或者对检察院的补充侦查不服,可以重新要求审查。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交通事故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处理如下: 1、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下达《不予批捕通知书》; 2、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的,签发《逮捕证》。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
处理如下: 1、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
检察院是不做刑事拘留判决的,只有法院才可以做刑事判决,所以,你虽然赔偿了盗窃,检察院也要和法院共同研究,才可以结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
检察院宣布立案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
1、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是指导致依法不应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依法应当进出口的商品不能进出口等等。 2、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需要查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需要已经查清的部分罪行达到起诉条件。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量的要求,是指用以明犯罪事实的每一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