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也可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法律所明确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从设立这一责任能力层次的立法例看,这种相对无责任能力人都是已超过完全无责任能力的年龄但又未达到成年的一定年龄段的未成年人。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因当个是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构成特定的罪,也应当负担刑事责任。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未满十二周岁的精神病人。
法律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自然人。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年龄的相关规定如下: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认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从是否已满十六周岁,精神状态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判断。《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介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介态,属于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在实行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一定减弱的情况。如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自己行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意思是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构成特定的罪,也应当负担刑事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意思是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在实行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一定减弱的情况,如已满十二周岁但是未满十六周岁且尚未完全丧失分辨和控制自身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称减刑刑事责任能力,具体是指因行为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生理缺陷等原因,导致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因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为某种生理年龄、精神状况、身体原因而被法律规定部分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被称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我国,根据刑法的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