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如果案情复杂犯罪情节严重的经过批准可以退回3次延长6个月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3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超出了补充侦查的期限,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依据相关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为了使案件的处理有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不足或薄弱的部分进行重新侦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需要补充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 7、卷宗封底。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是:卷宗目录、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立案登记表、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诉讼费收费票据
1、退回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是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
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法庭审理阶段,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建议。
在补充侦查时发现行为人的新罪的,应这样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指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定期限一个月。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二次,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两次。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