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为: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被害人不需要怎么办。因为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是很正常的,退回补充侦查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认为案件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退回补充侦查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还是要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不起诉,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时间为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程序上的补充侦查分为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两种。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侦查期限的规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
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次数最多为两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