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等。《中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程序是: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不能顶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仅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而刑事拘留则是要将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看守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批准监视居住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是无固定住处或者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候,是可以会见家人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
连续监视居住间隔最短为一年。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不折抵刑期。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刑处罚之前适用的监视居住措施,是可以折抵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期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检法三机关要在监视居住期间,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此外对各级人大代表实施监视居住时与取保候审的要
累犯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是: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不属于。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法的强制措施,一旦期满且不够逮捕条件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解除其强制措施。但有新证据印证的话,如逃犯到案,因此案依然在侦查阶段,故公安机关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即刑拘、取保候审等,直到破案。
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况: 1、患有疾病但未达到严重状态,生活可以自理的; 2、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3、其他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