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取保候审是一种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和候审两个方面。其中,取保是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审判,候审则是指等候审判。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需要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制度中,公安司法机关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与本案件无牵连关系;2、有履行法定的保证义务的能力;3、政治权利未被剥夺,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
取保候审制度的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有:没有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在的市、县; 2、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在一天之内报告; 3、被传讯时应及时到案; 4、不能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5、不能损毁、伪造证据或有串供的行为。相关机关还可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必须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没有关联的人。且其有着固定的住所与收入,有能力承担保障义务,并且该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只有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
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
取保候审不一定需要人担保,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担保人和保证金两种,申请取保候审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担保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而不羁押,一方面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违反规定的行为有过错的,需要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