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则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
一般来说: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中,刑事案件中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凡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具体来说:刑事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处理方式分为侦查阶段、
1、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退回补充侦察只能由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核准是否同意,不会是法院提出退回侦察。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治安案件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案子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经济案件证据不足的案件的处理方式在不同的阶段是不同的。 1、经济案在检察院证据不足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对于补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证据不足的,只能承担败诉后果,不过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上诉不需要理由。若是刑事公诉案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退给公安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若还是达不到起诉标准,只能决定不予起诉。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证据不足的,只能承担败诉后果,不过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上诉不需要理由。若判决已生效,当事人也可以在有了新证据后向法院申请再审。若是刑事公诉案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退给公安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若还是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