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涉外海商海事纠纷的案由特点如下: 1、海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 2、海事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 3、海事诉讼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 4、海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涉外性。
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因规定: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接触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边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船舶接触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接触航标等助航设施及其他海上设施
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如下:1、海事活动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给双方造成了损失,双方当时人均有责任;但双方都不愿承担自己的责任,或者其中一方不愿承担责任或仅承担小于应承担的那部分责任,从而引起的海事争议;2、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仅给一方造成
产生海事纠纷的原因如下: (一)因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发生的纠纷; (二)因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有关当事人的损失而产生的纠纷; (三)海事纠纷产生的其他原因。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有: 1、因海事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水上事故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应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不论是先通过仲裁前置程序后起诉,还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直接起诉,都应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网络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
商标纠纷中的级别管辖是:对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裁定的行政案件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其辖区内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其他行政行为的案件的第一审,根据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