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明确规定了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取消了旧准则中以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的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范围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至50%。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指的是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关于上述问题要分情况看: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
投资收益的确认是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长期股权投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接受投资的单位的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
长期股权投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接受投资的单位的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是: 1、股权投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2、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3、新股东已记载于股东名册; 4、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做相应修改; 5、已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费用是计入到管理费用的。无论是同一控制下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均计入当期损益),而非企业合并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相关税费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相关税费与交易费用可以理解是一个意思。不同方式下入账是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有: (1)企业加到投资,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收入与风险共存; (2)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企业投资有成效;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使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随之增加,投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 3、法院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自法院发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
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