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免予刑事处罚,除了被认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其他的犯罪行为是有犯罪前科的。免于刑事处罚包括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情节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免于刑事处罚算前科,被认定不构成犯罪的除外。不予刑事处罚是因为其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但是其刑事犯罪的事实是存在的,是真实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
免予刑事处罚能出国。只有出现以下情形的人,才不允许出国: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
免于刑事处罚,因为属于犯罪但情节轻微,所以不能办理无犯罪记录。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条件是构成犯罪。《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根据法律规定免于刑事处罚不构成累犯。具体如下: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
对于免予以刑事处罚的情形,当事人仍然存在刑事犯罪记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案底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有的案底记载。
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概念是不同的。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