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高空坠物连坐法的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如果高空坠物没有给被侵权人造成特别严重,关于高空坠物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如果行为人故意高空坠物,造成轻伤以上损害后果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高空坠物处理措施有检查房屋;购买高空坠物保险;行人预防。责任划分为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的保险公司会赔偿一部分。保险条例中规定了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的责任,即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免赔30%;这30%应由楼顶防水油毡的责任人赔偿。建议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协商,要求提高定损金额。
想要有效预防高空坠物对人的伤害必须通立法明确责任追究制度。 我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泼水,算高空坠物。只要能造成人体伤害的,都算高空坠物。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应这样处罚:行为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者区别如下: 1.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否是在人力直接作用下发生了致人损害的后果。高空坠物不是人为直接造成的,而高空抛物是人为故意抛物导致的。 2.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
高空抛物伤人并不是连坐。一般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这并不是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