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如果是向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可以自由转让;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
股东出资的情况直接关系到股东的资格以及享有的权利,包括后续责任的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如果是用货币出资的,要及时足额将货币存入公司开设的账户;如果是以非货币(如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可以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向公司补足出资。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股权转让之后并不代表着其出资不实的责任会被免除。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如下: 1、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2、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出资的公司
股东转让出资分两种条件: 1、股东之间。转让份额不限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