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如果是部分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遗产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遗产的,则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 这个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 1、配偶、子女、父母; 2、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 3、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根据第一千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包括已婚子女、非婚子女、抚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承、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
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除此之外,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时,第二顺位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先继承,若没有的,才能往下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除婚生子女外,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父母除了生父母外,还包括养父母以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顺序具体如下:在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后)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继承法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