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租赁的公有住宅没有取得完整产权不能办理继承。承租人去世后,租赁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
住廉租房的人继承一套房产后不能住廉住房。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应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继承一套房产后拥有较大财产收入,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不可以继承房屋的居住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继承,同时不能转让。
公房不属于公民的个人所有财产,因此,也就无所谓继承不继承的问题。公房承租权可以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有条件转移,但这不是继承。所谓公房,或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
公房的承租权是不能继承的。公房承租人变更一般发生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由于人们尚有观念,认为分配给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财产,很多老人想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留给子女;也有的人在老人去世后争夺老人承租的公房。事实上,从法律上讲,作为国家及单位给予
爸爸死后继子能继承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男女结婚后,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的,对婚前财产就享有继承权,而且只要是夫妻的合法财产就互相有继承权。遗产只要是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均可由继承人继承,与这笔财产属于婚前还是婚后无关。所谓的影响,无非是计算遗产份额上有差别
大伯房子不能继承。大伯与侄子侄女属于三代旁系亲属,侄子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大伯的房屋权利一般不具有继承权,大伯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协议,设侄子侄女为继承人的除外。
婚前房产,死后配偶能继承。当事人去世后,遗留的遗产应当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当事人的婚前房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当事人死后,婚前房产应当作为遗产处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作为当事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有权继承婚前房产,配偶应当与当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尤其是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 3、如果公婆生前既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