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监视居住期间如果逮捕,不会立即收监。应当经过审判以后,判实刑才能收监。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
监视居住到法院开庭可能会收监。监视居住到法院开庭如果法院根据相关的事实与证据,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会收监;如果判处缓刑或者宣告无罪以及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会收监。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 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时间为最长六个月,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
监视居住后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开庭。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后,不得超过六个月开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发现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满的,应当及时停止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监视居住期满后若仍未查清犯罪事实的不会收监。若在监视居住期间满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被收监。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监视居住一般是不会随时收监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公安机关调查后,无犯罪事实的,会被取消监视居住,无罪释放;如果不遵守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或有犯罪事实需要被拘留或逮捕的,才会收监,收监会依法通知犯罪嫌疑
对于被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应当对其收监的情形,则会随时对其进行收监。《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庭。如果司法机关认为,被监视居住的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中可能性一般比较小,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起诉到法院要开庭的。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被监视居住的人,经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或者存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情形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监视居住期满后不会自动解除,监视居住的解除,必须是由当地办案机关的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事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还需要有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进行决定。
可以接着第二次监视居住,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
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是否会收监,视具体情况而定。在监视居住期间,检察院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