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 一、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 二、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 三、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 四、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
具备下列条件的,就构成毒品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等行为。
毒品犯罪的刑法特点如下: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毒品案件涉及的罪名有很多,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等,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例,此罪起刑点是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犯罪中制毒物品的数量认定标准是:毒品犯罪中包含两种以上毒品的,可以将不同种类的毒品分别折算为海洛因的数量,以折算后累加的毒品总量作为量刑的根据。对于刑法、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应当按照该毒品与海洛因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判刑的。毒品犯罪如下: (一)消费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2、强迫他人吸毒罪。 3、容留他人吸毒罪。 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等。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正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犯罪者可被判处三年至十年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是指明知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向司法机关伪造证据掩盖犯罪事实,或者帮助其毁灭犯罪证据,逃避法律制裁
构成毒品犯罪的,无论数量多少,行为人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犯罪包括多种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具体量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所触犯的罪名确定。
侦查职务犯罪的办案程序是这样的:先由人民检察院予以受理,然后进行讯问,再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最后侦查终结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毒品再犯的认定标准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属于毒品犯罪再犯。对毒品犯罪再犯的,应当在对其所犯新的毒品犯罪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从重处罚
立案侦查的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2、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并决定是否立案。 3、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