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许可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相对人一般在六十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交申请书等有关的材料。
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来救济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可以在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如果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在上述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自知道该行政行为后的60日内,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公民或者法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进行变更
行政复议期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一般会在五日内答复;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请行政复议的回复时间是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回复;但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回复期限,但至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