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二审,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
离婚判决书下来,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后15日内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就可以申请一审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第二审因为是终审,所以自判决宣判之日起就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
对刑事判决不服的,被害人不可以上诉,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律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去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公安机关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需七日内提起复议。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起诉离婚对方不去的,法院会做缺席判决。 民事案件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而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进行拘传。
对子女抚养权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上诉的程序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
对刑事判决不服的,被害人不可以上诉,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律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去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当事人(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这项权利)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
第二次上诉离婚的,法院对于财产分割需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情况确定,每个案件法院的判决情况都是不同的。但是不论什么案件,法院都会遵循以下原则判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
一审判决准予夫妻俩离婚,被告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内提出上诉。 如果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会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是终审。有了二审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离婚当时就生效了。
判决书下来不服,需要在十天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是二审终审制,即二审为终审判决,如果对二审判决有异议,只能申请再审,即对已生效的错误判决或者裁定,依照审判程序,重新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服要以上述方式上诉或者申请
对离婚调解不服的处理方式为:不签收调解书,调解书未签收不发生效力,法院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在离婚的上诉案件中对方不来的,法院还是可以照常审理,依法缺席审判,并不会因为对方不来就不审理。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上诉一般都是涉及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对于是否判决解除夫妻关系的判决无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