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附加刑的种类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
附加刑包括以下几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合法所有并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在没收财产时,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者折抵。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
附加刑分为以下几种: 一、罚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
关于附条件合同的种类有: 1、根据所附条件的性质可分为,附期限合同、附行为合同等; 2、根据条件所产生的后果可分为,附条件生效、附条件时效、附条件解除等; 3、附条件合同包括的其他种类。
约定义务附随义务的种类有: 1.通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 3.保密义务。是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
附随义务和约定义务的种类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其他附随义务。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刑法》中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有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等等。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基本犯罪行为,但发生了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加重后果,前后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结果加重犯要求
缓刑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缓刑主要是适用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社会再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