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
刑事案件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和被告人只能针对民事赔偿的部分进行调解,对量刑部分不得调解。因此,调解之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作出判决。
监外执行可以外出,但是首先要得到当地派出所同意(不会允许到派出所管辖区域外打工的),并按照派出所民警的指定时间等要求,坚持汇报、报到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并没有对还钱的方式进行限定,债务人可以通过现金的方式还钱,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钱。需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选择通过现金方式还钱的,应要求债权人出具一份收条;如果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还钱的,要保存好相关的银行转账凭证。
强制执行撤回后还能恢复执行。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
如果已经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都可以恢复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
法院强制执行还款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执行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监外执行报道的期限,但是一般都要每星期去报道一次,采用监外执行需要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不能监外执行的罪犯: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
犯罪分子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规定的疾病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即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
法院判决后的执行期限是永久性的,但是胜诉方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判决后进行执行后实在无法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贷,但是如果有能力履行却明确表明拒绝还款的话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