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过去的违法行为也正逐步的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除。 但是双方在都达到结婚年龄以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只有这样婚姻才
没到法定年龄结婚属于无效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法定结婚年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性结婚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低于此法定结婚年龄而申请结婚登记,其婚姻是无效的。
未宣告婚姻无效再婚构成重婚。因为婚姻关系自双方登记时生效,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具备构成无效婚姻的法定条件,但未经依法宣告无效之前,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区别如下: 1、离婚是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于结婚之后,婚姻无效的原因则发生于结婚之时。 3、离婚于确定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溯及力,婚姻的无效为法院确认无效
法律对假结婚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男女双方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过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等,而假结婚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了结婚登记,则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申请无效婚姻后算是未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 现归纳以下几点: 1、基本功能不同。 2、原因不同。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4、时效期间不同。 以原因不同为例,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的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发生在缔
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现归纳以下几点: 1、基本功能不同。 2、原因不同。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4、时效期间不同。 以原因不同为例,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的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发生在缔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
存在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假结婚是无效婚姻。而假结婚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了结婚登记,则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应视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