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保证人还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并不因此免责。 2、保证人自愿放弃向借款人追偿的,借款人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抵押房产贷款一般不需要再提供担保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
可以对银行骗取担保进行刑事报案,对银行骗取担保属于有贷款诈骗嫌疑,可以报案后由公安机关受理,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审理决定。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1、民间借贷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所以担保人不需要还款。 2、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也可能回被列入失信名单,如果担保人被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其依然不履行义务,并且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的,则人民法院就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借款人向银行提供虚假抵押资料,抵押合同就无效了。 1、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 2、资料为虚假的,意味着银行的审核一定是通不过的,抵押合同一定不会生效。补充:这种行为如果银行起诉骗贷的话是完全成立的,需要谨慎啊。
贷款用途,年限,还有你要申请的贷款类型,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抵押质押贷款,这些是最基本的类型,至于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贷款,还要看具体你申请的贷款银行的条件,说白了,银行得确保它贷出去的款,能够按期收回来,所以,还是具体咨询一下银行吧。
不一定的。最好是父母。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是别人。如果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个民事行为能力的话,是可以让其他直系亲属来做担保人的。如果学生是孤儿的话,其他法定监护人做担保人,或者自愿做担保人的人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如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能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担保抵押,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担保人也没有钱还的,一般担保人不会被列入黑名单,但担保人如果有伪造证据抗拒执行、转移财产逃逸执行等情形的,会被列入黑名单。所谓黑名单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房贷的担保人房产证不一定会有名字,所以这是不一定的。而且房贷的担保人名字一般是不能写在房产证上的,除非还清了银行贷款或者取得银行的同意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