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当事人若不服行政机关的拘留处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在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60日内,整理好相关的证件资料以及证据,书写好一份申请书,递给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厚着用口头表述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申请。
如果是行政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则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拘留行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必须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
不服行政拘留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停行政拘留。暂停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后,可以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拘留,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被行政拘留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时间,一般是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
申请行政复议后是不能终止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行政拘留后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但不能终止行政拘留的执行。
若当事人被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有六十日。当事人认为被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