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胁从犯,是指中国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即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
犯罪未遂是指对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其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例如,盗窃犯已经潜入他人住宅,翻箱倒柜;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 (3)犯罪停止下来不是出于犯罪人自愿,而是由于犯罪人意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由于人多势众,犯罪时间长,作案次数多,犯罪气焰嚣张; 横行无忌,手段凶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继续犯罪的危险性都很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历来都是我国刑法打击的
构成过失爆炸罪的行为人,相应的处罚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并且,这种态度是希望或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犯罪目的存在着以下特点: (1)选择性。即在一个犯罪动机之下会产生多个犯罪目的,如报复的动机会产生杀人、伤害、诬告、报复陷害等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实施的,具有危害性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单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只有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按照单位犯罪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主要属于破坏经济秩序、环境资源、危害公共卫生的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基本特征: (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3)有明显
犯罪动机指推动行为人作出犯罪行为的内心主管原因。根据《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社会关系包括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不同的层次。而被犯罪所侵害的、受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只是其中最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认为,成立共同犯罪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主体必须是2个以上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 第二,构成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第三
犯罪动机是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 犯罪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动机具有反社会的性质。 犯罪动机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