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程序是: 1、申请: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2、受理:根据家属申请,相关单位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移送:复杂的情况需要移送上一级机关; 4、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5、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 6、形成鉴定意见并且送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1.书面陈述或答辩;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3.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4.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5.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
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以下程序: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
书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以及申请理由。将写好的申请书共同提交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申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受理申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听证、取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局行政部门提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岀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45日内作出,自医学会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开始计算。医学会作出结论后,应及时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需及时送达当事人。
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自当事人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出结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