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设立股份公司条件如下: 1、人数要求,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注册的最低限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符合法定流程,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公司章程,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后变更股东名册、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最后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取得股权资格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需要满足: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预约的股东总额和募集的实收股东总额; 3、股份发行、筹措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
首先,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可以自行清算;其次公司未自行清算,债权人也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要求清算。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司清算:1、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2、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巨大损失;4、别的办法解决不了;5、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10%以下股份的股东,无权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以下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1、公司应当依法设立; 2、股东有权转让股权; 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清算一般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
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 2、公司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予以解散公司。
公司走法院清算需要的条件:公司解散之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解散的事由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