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般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需要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经受让人同意的可以撤销。
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要一并转移、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一、股权转让后企业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
企业间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仍然由公司这个企业法人承担。因为公司有法人资格,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 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境内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因代付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并未约定该债权不得转让; 境内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债权也非法律禁止转让范围,合同性质,在形式上似乎也不属于学术界通常所理解的带有人身权属性质。 若发生债权转让,则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方
境内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因代付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并未约定该债权不得转让,境内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债权也非法律禁止转让范围,合同性质,在形式上似乎也不属于学术界通常所理解的带有人身权属性质。
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认定的情况是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国内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因支付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未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国内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债权也不在法律禁止的范围内。合同的性质在形式上似乎不属于学术界普遍
企业法人整体转让,其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如果进行合并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被由合并后的法人继承。法人如果发生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了连带的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