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2022.09.09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 第二条 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 (二十五)罪犯使用各种暴力手段,聚众逃跑的(暴动越狱案)。
2022.09.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2.09.09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2.09.09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2.09.09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