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
2022.10.13
1、船舶挂靠是指公民、合伙或法人购买船舶后,出于营运资质、税费缴纳、交易信用等方面的考虑,将船舶所有权登记于有相关水上运输经营资格的企业名下,向其缴纳管理费并以该水上运输企业的名义独立经营运输活动的一
2022.1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
2022.10.13
1、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2、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3、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4、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
2022.10.13
1、登记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的证明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变更的证明(限船籍港变更);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有关船舶共有情况变
2022.10.13
船舶登记资料查询原则上应在相关船舶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进行。已经应用网络版船舶登记系统的登记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登记船舶的船舶登记簿开展异地查询。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查询相关的船舶登记档案:
2022.10.10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
2022.10.10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一、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
202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