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
2022.12.20
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方式具体如下: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
2022.12.20
公司解散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公司住所地不明的,则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
2022.12.20
1、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
2022.12.20
1.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
2022.12.20
1、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2.12.20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
2022.12.20
公诉刑事诉讼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由于级别管辖只是解决了哪些案件归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的每一级都有许多人民法院组成,同一级
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