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风险。 2、评估机构的风险。 3、抵贷物不易变现,由于时间的推移和新技术的开发利用,自然贬值速度将会加剧。 4、存在不符合程序接收抵贷资产问题。
2022.06.10
1、关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购买房屋时应有共有人的授权,房屋须经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出售,否则,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2、关于房屋承租人购房前买受人应确认所购房屋是否已经出
2022.06.10
1、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 2、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 3、诉讼请求不当。该风险书提示:“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4、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2022.06.10
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法律所认可的股东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因而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无法亲自行使股东权利。 3、被显名股东恶
2022.06.10
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法律所认可的股东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因而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无法亲自行使股东权利。 3、被显名股东恶
2022.06.10
隐名股东风险主要有:无法证明权利关系、股东地位不被认可、恶意损害权利等,防范措施主要有:与显名股东签订合法规范的协议、设定质押担保、明确权利的行使方式等,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2.06.10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 3、股权质押公示方法缺乏安全性。 4、质押物处置时的价值实现风险。《担保法》规定质权人行使质权可采用三种方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