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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呢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8、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他们要求在国内离婚的,应由国内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9、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0、中国公民同在华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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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如何处理
    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在国外回不来的一方可以委托律师代其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而且法律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起诉后法院受理立案的会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给在国外的一方。然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开庭后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涉外离婚一方不想到庭怎么办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想出庭,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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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国婚姻怎么办离婚
    跨国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如遇到跨国婚姻离婚,应如何办理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异国夫妇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外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法决定。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内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涉外婚姻规定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关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受理此类离婚诉讼。跨国婚姻手续怎么办1.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2.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程序:(一)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三)自愿结婚的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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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涉外婚姻离婚时,除了普通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证据外,还要准备以下材料:首先,不管是任何涉外诉讼,外国人都应当向法院提交护照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其次,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的,婚姻证件应当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外国人一方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是在中国境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要该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是在中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只需要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还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有共同财产在国外的,尽管我国法院可以委托外国法院代为调查当地财产状况,但这无疑会拉长诉讼时间,所以建议您提前准备经使领馆认证过的资产证明。重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重庆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内地居民: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其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件。)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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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涉外离婚财产分配的注意事项如下:1.离婚财产中,不动产的所有权问题,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取得相关财产时,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这些资料才能作为有效证据。3.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怎么认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认定的方式:一般来说,应由受理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认,法律不强制统一具体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一般不受前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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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案件有哪里的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的被告如果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则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的,则由原告在我国境内的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双方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的,则其离婚诉讼案件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则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是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在国外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是涉外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那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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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登记需交的材料
    一、内地居民:(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外国人:(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山西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1、山西本地居民山西居民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准备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还需要准备复印件。当事人还需要准备目前无配偶证明以及双方非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就是双方近期共同拍摄的3张2寸免冠半身红底证件照。2、香港居民香港居民需要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还需要本人香港地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由公证人公证的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3、澳门居民澳门地区的居民们在大连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出具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还有本人在澳门地区的身份证;以及由澳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4、台湾居民台湾居民需要出示有效通行证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以及台湾公证机构签发的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5、华侨华侨需要准备好本人真实有效的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开具并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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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要怎么应诉
    1、一定要按照法院传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的法院和法庭,否则可能面临被拘传的风险。2、有条件的,一定要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3、准备好相关证件,比如结婚证。如果是域外结婚的,还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中文译本。4、如果对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形的,收集好证据,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外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一)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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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涉外离婚提交的材料有如下:1、身份证明。2、结婚证。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在华居留证明。5、民事起诉书。6、授权委托书。7、书面意见。8、相关证据材料。涉外离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涉外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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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诉讼时一方缺席怎么处理
    涉外离婚诉讼时一方缺席按以下三种情形处理:1、如果是被告人缺席,人民法院会传唤当事人出庭,如果经两次传唤无故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2、如果是原告缺席的,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3、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怎么提起涉外离婚诉讼1、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民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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