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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

中止执行

  • 提起诉讼会导致合同中止执行吗
    提起诉讼并不会导致合同终止执行,只有满足了合同终止执行的情形,才能够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没诉讼判决书结果前,合同依然履行。既然是在诉讼期间,也就意味着法院对于纠纷还没有作出裁决,双方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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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情形有哪些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
    2023-04-21
    341人看过
  • 民事调解书反悔怎么申诉
    已经生效的调解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第四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二)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调解书需要继续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2023-04-21
    4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受理费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1、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
    2023-04-21
    360人看过
  • 调解书可以再诉吗
    已经生效的调解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第四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二)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调解书需要继续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2023-04-21
    248人看过
  • 法院应该怎样处理非法集资?
    一、法院应该怎样处理非法集资?法院处理非法集资的方式是:对案件侦查审判完毕后,对追缴回的款项,按被集资人的集资额比例,扣除案件侦破和审理的费用后的余额返还给被集资人;对于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二、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如何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
    2023-04-20
    387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还可以提起再审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不可以同时提起的。由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两种制度针对的都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为平衡生效裁判的安定性与维护受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将两种制度在程序性质上都定性为特殊的救济程序。在实践选择适用程序时,应当从案件本身的特点出发选择正确的适用程序。若出现两种制度竞合的情形,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只能选择其一予以适用,不能同时适用两种程序。在选择适用时,应当在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前提下,对其选择适用程序进行适当的引导,以期更快、更有效地解决纠纷。(一)如果案外人在原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优先适用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因为在执行阶段,中止执行是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救济最有力的措施。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个新诉,若案外人提起撤销之诉,在该诉审查、审理过程中不能停止原诉判决的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若原诉已执行完毕,则会加大案外人权利救济的难度。(二)如果案外人在原审判决、裁定、调解书进入执行阶段之前就发现已生效的裁判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优先适用第三人撤销制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原案件生效裁判并未进入执行程序,第三人只需通过新诉请求法院作出新的裁判,撤销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元裁判即可维护
    2023-04-19
    465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第三人申请再审一样吗?
    1、制度性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补审”不是“再审”,对应当审理而未审理的诉的一部分进行的补充审理(基于该制度当事人是诉讼第三人提出)。只有第三人能够提出足以影响本诉裁判的证据或事实时,方能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只有本诉裁判与第三人有实质上的利害关系时,第三人才能成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2、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本诉之外的“参加之诉”。案外人再审制度是本诉之外的“再审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民诉法原有的关于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两个款项之下直接增加一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可见,第三人撤销之诉,限于本可参加到原诉讼中的适格第三人,不包括原诉讼中遗漏的必要诉讼当事人。案外人再审申请之诉,是遗漏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因生效判决对其产生的法律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法院认定该申请人为共同诉讼当事人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并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直接追加为当事人或者发回冲上。如果案外人在原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优先适用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因为在执行阶段,中止执行是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救济最有力的措施。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个新诉,若
    2023-04-19
    432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的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外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保护的途径通常有两种:一是案外人作为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二是案外人作为当事人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案外人由于不能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能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原生效法律文书侵犯其自身合法权益,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同时还规定:案外人可以提出对执行标的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由此可见,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的启动是案外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两种主要方式。原则上该诉并入再审程序,特殊情形下裁定中止再审诉讼。即,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2、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第三人同时享有两种程
    2023-04-19
    322人看过
  • 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怎样才能解除
    一、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怎样才能解除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被执行人的还款方式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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