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是由谁制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11:36 200 人看过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业主临时公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对业主、非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约束力,涉及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共同利益、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下列事项: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因此,业主临时公约由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制订,主要涉及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其中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因此,业主临时公约的法律效力为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设备设施等,对人的效力仅限于业主进行的有关物业管理的行为,业主公约对非业主物业使用人也发生法律效力,业主公约对物业的继受人自动产生效力,业主公约对物业管理事务的具体承担者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约束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重大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业主临时公约由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制订,涉及物业使用、维护、管理、业主义务等事项。该公约对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设备设施等具有法律效力。对业主、非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继受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均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0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公约相关文章
  • 国有独资企业法由谁制定
    国有独资企业法由谁制定:国有企业独资企业法属于法律位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目前暂无国有独资企业法。《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何谓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中应当由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023-06-12
    69人看过
  • 业主大会由谁组织
    一、业主大会由谁组织(一)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二、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
    2023-06-19
    402人看过
  • 业主能否封阳台主要看业主公约的约定
    封阳台是否需要物业同意主要是看物业公约怎样约定,如果业主购房时已签了该《临时业主公约》,则需要遵守,擅自包阳台,物业可以告业主。日前,某大型楼盘的王小姐遇到这样一桩麻烦事:买来的房子,现在搞装修时想把阳台封起来,但是物业公司拿出当初在交房前签订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关于禁止封阳台的条款,说不能封阳台,并且说如果擅自封阳台,物业有权起诉。遇到像王小姐这种麻烦的业主还真不少。现在一些新的小区,在《临时业主公约》中往往会有封阳台的条款,而《临时业主公约》是买房子时必须签订的合同。很多业主提出质疑:1、物业禁止封阳台是否有法理依据?2、物业在没有征求绝大多数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在《临时业主公约》上强制规定禁止包阳台?3、物业是否有权告业主私自包阳台?物业说法:不许封阳台,早就说好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明,一般开敞式阳台在销售时是按一半面积计算,而封阳台则是算全面积,因此业主购买开敞式
    2023-06-10
    106人看过
  • 物业用房功能的规定由谁制定?
    物业用房的用途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需要经业主大会同意,因为物业用房得到的收益也需要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除此剩下的的部分也需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用房租赁纠纷解决方法有什么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
    2023-07-14
    434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谁制定
    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由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物业服务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1、合同的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2、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3、服务内容质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4、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5、物
    2023-03-16
    33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是由谁牵头成立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由谁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具体流程有以下五点:1、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4、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5、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委会成员一般大于等于5人,人数为单数,按规模和所有权比例确定,任职期限3至5年。二、小区业主委员会由谁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具体流程如下: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
    2023-03-24
    44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公约
    相关咨询
    • 物业合同主体资格由谁约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2
      有关物业合同主体资格由谁签订可以参考以下内容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与业主的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甲乙双方,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 业主临时公约应该是谁建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6
      业主临时公约由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制订,主要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企业制订的业主临时公约不能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
    • 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由谁来管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28
      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
    • 物业是由谁来和业主签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2
      一般是通过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签订合同,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法律和合同来履行和承担的,就是说物业法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里不约定,也需要承担,其他的权利义务需要在合同里约定。
    • 什么是业主公约?业主是否可以拒绝加入业主公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业主公约是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的,是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业主公约是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基础性文件,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从法律性质上讲,订立业主公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业主之间同意接受公约规定的权利以及义务约束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公约,一般来讲,物业的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的,经入住的业主的一定比例的人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