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的构成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02:45 235 人看过

保险公估人应满足的条件:首先,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管理的决定》,对于诉讼中司法鉴定问题作了专项规定,其中一个重要规定就是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不得面向社会开办司法鉴定业务。明确了国务院司法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也规定了司法鉴定单位和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条件。根据这些规定,部分公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具备了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条件。而且,已经有保险公估公司取得了《司法鉴定许可证》,其中的部分执业人员取得了《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同时,就笔者所知,四川也有公估有限公司已经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入了四川省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机构和专家名册),并多次成功地进行了有关保险理赔的司法鉴定。保险公估公司进入司法鉴定领域是为保险公估人获得一定的法律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其次,当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指定保险公估人的情况下,因为双方既然已经有约定,其约定所得出的结果自然应该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保险公估人的公估报告与真实情况有重大出入。我国台湾认为保险公估人(台湾称为保险公证人)在法律位置上占举足轻重地位。而在德国,保其险契约法第六十四条一、三项规定(奥地利保险契约法第六十四条第二、四项有极为类似的规定):

(1)依据保险契约,保险所生请求权之个别要件或损害赔偿额度应由专家鉴定人确定者,而其所作之确认显然重大偏离实际情况,应无拘束力。此时应由判决确定之。鉴定人不能、不愿或迟延做成确定时,亦同。

(3)违反第一项第一句之约定,无效。依据此条规定,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依协议共同指定之保险公估人所作的公估报告,原则上是有拘束力,不仅拘束当事人,而且在诉讼中亦拘束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估人相关文章
  • 公估机构将被纳入保险法
    记者从中国保监会下发的文件中得知,修订后的《保险法》将把公估机构纳入立法范围。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估公司在保险行业是一个趋势,通过专业化培训的公估师,在受理理赔业务时,可以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公正地对出险的产品进行查勘、检验、理算等公正的判断。因为涉及到利益,短期内保险公司对公估公司是有很多不认同的地方,但事实上由第三方对出险产品进行评估,是三赢的:保险公司可以节约资源,而公估公司又得到生活来源,对于投保者来说,第三方往往是客观公正的。
    2023-04-23
    373人看过
  • 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有哪些,投保人对哪些人有
    构成保险利益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3)保险利益必须是可用货币形式计算的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除上述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此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对保险利益原则的再熟悉当前理论界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争论保险利益的翻译及定义保险利益的英文原文为InsrableInterest,我国将其译为保险利益,但很多学者认为如此翻译不妥。部分学者主张译为可保利益或可投保利益,也有学者主张应译为可投保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我国香港学者将其译为可保权益。从原版英文词典的解释来看,InsrableInterest是指Interestcapableofbein
    2023-07-28
    172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的地位主要表现在哪些地方
    保险公估人的地位独立。主要表现在:第一,保险公估人执行保险公估业务,既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被保险人,而且不受行政权力等外界因素干拢,表现出超然的独立性;第二,在开展保险公估业务的整个进程中,保险公估执业人员保持着自己独立的思维方式和判断标准;第三,保险公估人的评估分析和结论,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这一特征在保险公估人所出具的公估报告中得以充分体现。保险公估人因具有知识密集性和技术密集性的特征,因而在保险评估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地位,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权威地位是相对的。如前所述,保险公估人所出具的公估报告及其结论并不是最终裁定,并不具有法律裁定效力,尽管保险公估人可依托公估报告,为委托人出庭辩护。在保险中介市场上,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分别担当不同的职业角色。保险代理人是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直接从事保险经营工作,保险经纪人无疑应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从被保险人的角度与保险公司洽商保
    2023-06-15
    108人看过
  • 什么叫做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保险公估人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它以其鲜明的个性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一起构成了保险中介市场的三驾马车,共同推动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估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理赔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在保险业发展初期,对保险标的检验、定损等工作往往由保险公司自己进行。随着业务的发展,这种保险公司全程包办方式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专业局限性越来越难以适应复杂的情况。保险公司从经营成本考虑,不可能配备众多的、门类齐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
    2023-03-03
    55人看过
  • 构成避险过当的条件
    构成避险过当,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1.必须具备上述紧急避险的前五个条件。由于缺少该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认为是避险行为,因而也谈不到避险过当的问题。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超过必要限度的避险行为,并给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3.行为人在主观上对避险过当行为具有罪过。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通常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避险行为所损害的权益可能等于或者大于所保全的权益,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2023-04-22
    366人看过
  • 评估罪行的构成要件
    犯罪成立是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破坏社会秩序的都属于犯罪。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既遂成立的时间条件。如果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只是实施了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就只是犯罪预备,而不能成立犯罪既遂。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这是构成犯罪既遂的实质要件。这里说的构成要件的齐备,
    2023-07-11
    265人看过
  • 日本保险公估人制度
    保险公估人
    在日本,公估人制度是由日本损害(财产)保险协会认定的一种资格制度。保险公估人是指专门从事建筑物或动产的保险价值计算、损失额的鉴定、事故原因及事故状况调查等业务,通过损害保险协会实施和认定的考试并在协会注册的人,保险公估人资格为损容保险协会认定的资格,并非公认的资格,保险公估人一般受聘为保险公司的顾问。除了个人保险公估人之外,日本保险市场上还有一定数额的机构保险公估人,如保险公估事务所。保险公估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估损和价值评估。就估损而言,公估人主要任务是评估除海上货物、船舶、航空工具及汽车之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及毁坏情况,当保险公司委派后,第一步先进行现场调查,第二步是估测处于风险之中的保险价值和保险财产的损失及毁坏情况,这些保险财产包括建筑物及其内部物品、机械、商品等,公估人最后以损失报告的形式将理赔金额告知保险公司。从估损的类型看,主要有火灾估损,如居民住宅、商店、工厂等发生火灾后对其损害
    2023-04-23
    167人看过
  • 赌场作为保释条件的风险评估?
    我国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开设赌场是否可以保释,取决于该名犯罪分子是否符合保释的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和逮捕,但要限制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办理取保候审: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和哺乳妇女还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开设赌场罪罪能保释吗开设赌场罪,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保释: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023-07-01
    225人看过
  • 构成保险利益有哪些条件
    一、构成保险利益有哪些条件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是:1.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在英国一般称为“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所承认的。”保险利益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对不法利益,如以违反善良风俗所生的利益而为的保险,不问投保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任何人对贪污、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均无可保利益,因为这些利益是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虽然签定了合同,但合同一律无效;2.可保利益必须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这样才能使计算作到基本合理。如果损失不是经济上的利益,便无法计算。如所有权、债权、担保物权等,还有精神创伤、政治打击等,难以用货币衡量,因而不构成保险利益;3.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和能够实现的利益。“确定利益”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现有利益或因现有利益而产生之期待利益已经确定。所谓“能够实现”是指它是事实
    2023-04-25
    154人看过
  • 什么条件应构成保险利益
    首先,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得到法律承认的、可以主张的。投保人不得将违法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标的,即违法行为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第二,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和可实现的。保险利益包括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既有利益和由此产生的预期利益。投保人主观确定而非客观实际确定的利益,不视为保险利益。第三,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赔偿损失,如果损失不是经济利益,不能以货币形式计算,损失就不能得到赔偿,因此其价值不能以货币形式计算,损失发生后不能以货币形式补偿的利益就不能被视为保险兴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寿险是一种以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护,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023-05-31
    256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具有怎样的性质
    1、保险公估人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保险公估人既不属于保险人一方,也不属于被保险人一方,而是连接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面向社会服务的经济实体。保险公估人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共同组成完整的保险中介市场。2、保险公估人贯穿于保险业务的始终保险公估人除了从事大众所熟悉的保险理赔业务外,还从事保险标的承保时的价值和风险评估、鉴定、估算以及保险标的损失后的勘验和损失计算。其业务贯穿于保险业务的始终。3、保险公估人的服务是有偿的由于保险公估人是一种经济组织,其存在和发展要求获得经济效益,因而它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其他委托方的服务不是免费的,而是要收取一定的合理费用,实行有偿服务。一、保险公估人特征有哪些?1.经济性保险公估人通过储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诸多保险人委托,处理不同类型的保险公估业务,积累保险公估经验,提高保险公估水平,从而可以帮助保险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
    2023-06-23
    464人看过
  • 证券评估机构设立分公司条件
    一、证券评估机构设立分公司条件《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证券评估机构设立分公司的条件:1、具有合法的公司登记。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2023-06-01
    61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构成条件
    公司人格否认
    第一,法人人格的合法存在。法人人格否认制以法人合法取得的独立人格为前提,且不以完全否定法人人格为最终归缩。若法人无独立人格,法人人格否认便失去了所指向的对象。而法人人格之否认只是对投资者借法人合法外壳规避法律义务的否定,并非是对法人合法、有效存在的否定;这种否认仅仅赋予法人债权人追究股东或董事责任的权利,并未赋予其申请法人成立无效之权。第二,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了公司人格之行为。任何法律关系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必须由法律事实引起,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中,事件不能导致其产生,只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才能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的存在,既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前提,也是其适用的必要条件,这是否定法人人格而由股东或董事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行为基础。第三,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际损害是法人人格滥用的结果,这是衡量法
    2023-03-22
    120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员管理规则
    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规则可归纳为以下9个主要方面:(1)从业的合法性。即在中国境内设立保险公估公司应当由中国保监会审批;任何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不得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保险公估公司员工不得兼职。(2)聘用公估人员的合规性。即保险公估公司内部直接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人员及其他保险公估公司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事先经由保险公估公司向原批准机关备案后,方可从事保险公估业务。(3)业务范围的一定限制性。包括:第一,任何保险公估公司不得从事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活动;第二,保险公估公司只能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第三,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只能经营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保险公估业务。(4)遵循诚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5)保守商业秘密。当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其他保险关系人及时、准确地向保险公估公司提供有关保险标的的资料时,保险公估公司有义务为其保守商业秘密。(6)公估报告的真实性和要素性。第一,公
    2023-03-17
    12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 更多>

    #保险公估人
    相关咨询
    • 保险公估与保险公估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第一,立场不同。保险人在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查勘和理赔时都可能以自己的利益为先,这很容易造成对被保险人的不公平。保险公估人独立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处理保险事故时处于中立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具有这种特殊身份的保险公估人易于为保险合同双方特别是被保险人所接受,能够消除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抵触和对立情绪,便于理赔活动顺利进行。第二,处理方法不同。保险人对于发生频率高而损失相对较小的一般保险事故的处理
    • 第48条保险公估机构有什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0
      保险公估机构被依法吊销营业、被撤销、责令关闭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清算报告。
    • 农业保险构成诈骗罪的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实施农业保险犯罪构成保险诈骗罪,不构成诈骗罪。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保险诈骗罪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保险公估人的业务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保险公估人从事活动范围的不同,保险公估人可以分为三类。(1)海上保险公估人海上保险公估人主要处理海上、航空运输保险等方面的业务。海上保险和航空运输保险均为国际型的保险,在国际上,船舶保险中的船身价值或其修理规模和费用的确定均与船舶的种类、吨位、用途直接相关,船上设备、机器、引擎、发电机等也有专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请船舶公估公司处理;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货运检验涉及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和保险公
    • 什么是保险公估人?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