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符合这四个要件法院就应当予以受理,告一人还是告数人,告与不告都是当事人的权利。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
一、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不能的。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土地承包提起诉讼谁是诉讼主体
91人看过
-
继承的诉讼主体和诉讼费如何确定
361人看过
-
劳动诉讼案件的诉讼主体都是谁
286人看过
-
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
376人看过
-
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有哪些
486人看过
-
业主知情权诉讼主体是谁
217人看过
继承诉讼是指当遗产分配引起争议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诉讼程序。遗产继承诉讼程序为: 1、整理资料和证据;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3、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 更多>
-
再审起诉离婚的诉讼主体是谁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7提起再审的主体大概有五类:本院院长、上级法院、双方当事人及其权利承继人、检察院、案外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
-
如何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诉讼主体是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要正确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应根据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实际承包经营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诉讼主体。承包户只有自然人一人的情况,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者即为诉讼主体。以户为名义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户内由二个以上自然人组成,“户”即为诉讼主体,户主为代表人,根据现实生产生活习惯,具体承包户可以在“户”的前面加上户主的姓名;这种情况也可以把“户”内的全体成员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列为
-
谁能成为诉讼主体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7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
-
农村家庭承包土地诉讼主体是谁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72018年农村家庭承包土地诉讼主体是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个人,也就是家庭成员个人并没有承包经营权;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也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家庭承包户,即家庭成员个人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
-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主体是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3根据您的问题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主体是谁,我有如下回答: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是家庭承包户,不是家庭内部成员个人;⑵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纠纷,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而是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