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权利限制的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7:33:25 67 人看过

从《安娜法令》到《伯尔尼公约》,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版权条约,版权的权利不断扩张的同时,版权的权利限制的类型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尤其是数字技术下网络环境的出现,版权的权利限制的类型和范围该如何界定成了版权领域的新问题。探讨版权权利限制的性质,结合版权发展在网络环境下的新特点,对解决这一问题,进而解决由于数字技术给版权制度带来的新的矛盾,推动版权制度从不平衡发展到新的平衡,是至关重要的。

有专家认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3条明确规定:全体成员均应将专有权的限制或例外局限在一定特例中,该特例应不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应不合理地损害权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无独有偶,《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以及1996年12月20日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0条与此规定几乎只字不差。[13]而且第10条的议定声明中允许缔约各方将其国内法中依《伯尔尼公约》被认为可接受的限制与例外,继续适用并适当地延伸至数字环境中,同时,也可以被理解为允许缔约方制定对数字网络环境适宜的新的例外与限制。[14]因此,在因应数字技术带来的信息社会的需要,界定网络环境下版权的权利限制的标准上,专家提出三步检验标准。[15]关于三步检验标准适用的范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指出:适用于任何限制。任何限制,甚至属于轻微的保留一类的限制,均不得超出三步检验标准规定的限度[16]。

2002年8月12日,我国通过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案,其中的第21条规定:依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发表作品的,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该条款的出台,顺应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版权条约以及我国著作权法修订的要求,表明我国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规定已经与国际公约的三步检验标准相一致。

另有专家却认为,反映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3条所规定的限制与例外实际上是对成员国版权法中可能存在的合理使用的限制。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版权权利人经常处于一种非常易受损害,但却很难寻求到合理法律保护的不利地位。鉴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发达国家的版权立法逐渐出现了对合理使用加以适当限制的规定。[17]反映在公约中即如上所述。对上述观点,笔者更赞同第一种观点。因为从《伯尔尼公约》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直至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版权条约的建立,上述三步检验标准始终作为版权的权利限制加以规定,虽然数字技术带给版权制度的冲击是剧烈的,但两个版权条约的议定声明中已经表明三步检验标准可以延伸到网络环境中适用。[18]而且把上述三步检验标准理解为是对权利限制的限制,就会增加网络环境下使用者与社会公众的压力,尤其对于象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网络事业还刚刚起步,数字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如果采用发达国家的版权保护模式,最终会阻碍网络事业的蓬勃发展。实际上,上述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就是对第一种观点的印证。

由此,笔者认为,即使版权制度发展到数字化时代,版权的权利限制的类型与范围需要重新界定,但国际公约、国际条约以及各国的版权法通过立法形式对版权权利限制的明确规定(笔者称其为版权权利限制的法定性),以及必须遵循的三步检验标准仍然共同揭示了版权权利限制的性质。

一、着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司法实践中,常用的着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有:

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着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2、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版权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什么性质
    1.显名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2.利润分配权。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自由竞业权。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出质权。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合伙企业分红的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协商确定分红:如果中途加入时并未做分红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确的话,那么本着合伙自主协商的宗旨,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分红。2、按法律规定确定分红:如果没有分红约定,全体合伙人也没协商一致
    2023-03-08
    489人看过
  •  地区版权限制的方法
    该段内容讲述了一些方法可以修改IP地址以访问国内外网站和下载文件。其中,使用光电加速器可以伪装为国内IP地址,但方法比较复杂。将国内亲朋好友所需的文件下载并传送给他们比较麻烦,但次数多了不太好。此外,机器猫TV支持国外无限制观看国内视频,包括各种动漫番剧和电影综艺等,比较方便。一、使用光电加速器修改IP地址。这可以通过将国外IP地址伪装为国内IP地址来实现。二、将国内的亲朋好友所需的文件下载并传送给他们。这个方法比较麻烦人,偶尔一两次还可以,次数多了不太好。三、用机器猫TV观看。机器猫TV支持国外无限制观看国内视频,其中包括各种动漫番剧,电影综艺等等。 【方法一】如何进行IP地址修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泄露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其中,网络攻击是指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
    2023-08-20
    108人看过
  • 对别除权的程序性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新对的程序性权利的限制首先体现在。破产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别除权暂停行使,除非别除权的标的物有损坏和价值减少可能,足以危害别除权人利益的,别除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权利。根据新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别除权将获得足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到的损失将得到公平清偿,而不是优先清偿。这里将别除权因延期清偿所受到的损失纳入普通债权清偿的范围。重整计划一旦经法院裁定批准。别除权人在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其次在和解程序中也对别除权进行了适当的限制。别除权人虽然是的成员,但是没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取决于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债权额。别除权人是否同意,别除权标的物的多寡均不影响和解协议的通过。
    2023-06-06
    380人看过
  • 版式设计权的性质是怎么样的
    版式设计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对图书、期刊的字体设计、格式的编排,版面布局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使用。它是出版者权的一部分,是出版者在邻接权体系下享有的权利。什么是版式设计权版式设计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对图书、期刊的字体设计、格式的编排,版面布局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使用。它是出版者权的一部分,是出版者在邻接权体系下享有的权利。权利范围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于版式设计权的规定只有短短的一句话,其中赋予出版者对自己创作的版式设计享有专用权。实务中也有法院在判决中认定:出版者对其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即除出版者自己使用其版式设计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按原样复制。结合版式设计的含义、用途和出版行业惯例等因素综合考虑,版式设计权的保护范围比较狭小,一般仅以专有复制权为限。区别于著作权,著作邻接权的权利范围主要是财产性权利。除了表演者以外,法律对其他著作邻接权人都没有赋予人身性的
    2023-06-13
    382人看过
  • 地役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
    一、地役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1、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2、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3、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二、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
    2023-06-15
    242人看过
  • 什么是出版权?出版权是一次性权利吗?
    热门城市:宣化区律师、武营区律师、下花园区律师、五马河区律师、宣化县律师、汤旺河区律师、崇左市律师、张北县律师许多作者在发表作品时经常遇到与出版权有关的问题,其中,出版权是否是一次性的问题经常引起热议,那么出版权是否是一次性的,为什么?接下来,我们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发表权是否是一次性权利首先,什么是发表权br/>发表权又称公开表达权,属于作者的人格权,是指作者有权公开作品。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的权利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事实上,出版权的行使往往受到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民事权利的限制。作者行使出版权必须征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将构成民事侵权。出版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与其他著作权一并行使。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于电影摄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但作品创
    2023-05-07
    412人看过
  • 撤销权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1)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2)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撤销债务人所作出的对债权人不利的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3)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从属权,其不得与债权相分离,债权让与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移。一、债务人在起诉前就转移了财产怎么办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
    2023-03-13
    86人看过
  • 技术交流性质的盗版算侵权吗
    仅限于学习和研究一般是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构成侵权。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盗版只是侵犯著作权的一种表现,侵犯著作权有很多种表现形式。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
    2023-04-28
    456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人的权利有哪些限制?
    我国法律是禁止流质抵押的,可以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风险责任: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为,如果贷款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借款人不能承担时,由担保人担责;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担责。《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中华人民
    2023-07-09
    124人看过
  • 如何限制版权
    (1)时限:软件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至软件首次出版后第25年的12月31日止。软件著作权人在保护期届满前,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延长25年,但最长保护期不得超过50年。因继承、分立、合并等原因,著作权人的主体发生法律变更的,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变。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者许可合同而发生相关权利转移的,该转移的发生不改变相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单位终止或者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没有合法继承人的,在保护期内,除开发者身份权外,与软件有关的一切权利在保护期届满前进入公共领域,为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目的复制少量软件的,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批准或者支付报酬。(3)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违反其他法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向著作权人付费,可以使用作品:,但应当写明作
    2023-05-07
    68人看过
  • 限制性股权能否用作质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则对“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进行了解释:“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解释为:除《公司法》明确限制转让的股份外,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份均可用于质押。新三板上市对转让股权可以质押吗可以。新三板的股权也可以用于股权质押,但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023-07-22
    492人看过
  • 版权是否有限制
    版权的产权是否具有限制性?版权的产权是有限制的。他人使用著作权时,作品已经发表,不用于商业目的的,作品的使用不受著作权的限制。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未向著作权人付费,可以使用作品,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解释某一问题,应当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不得转载、引用已发表的作品,报道时事新闻;(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不得转载、播放时事文章(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但作者声明不准发表或者广播的除外,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出版、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准出版、播放的除外;(六)为课堂教学或
    2023-05-02
    100人看过
  • 抵押与质押权利性质的不同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一、质押有哪些法律特点?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二、担保物权包括哪些权利?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
    2023-03-05
    226人看过
  • 版权保护期限的合宪性之争
    版权是赋予作品的法律权利,对版权的保护一般是有期限的,然而在美国却有不断延长版权保护期限的趋势。1998年《松尼·波诺版权期限延长法案》(CTEA)又将版权的保护期延长了20年,这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动用了违宪审查,围绕着Eldredv.Ashcroft案美国各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本文以CTEA的出台和**德雷德(Eldred)诉讼为背景思考私人领域的版权保护中的公共政策考量。一、版权期限的延长与**德雷德案简介在美国法的历史上,版权保护期限经历了从短到长的演变过程。1790年实施的第一部联邦版权法案,规定了14年的初始期限,如果在初始期限结束时作者仍然在世,则再加上一个同样长的续展期限。1831年初始期限延长到28年;续展期限在1909年延长到28年,从1962年开始延长到47年。《1976年版权法案》从固定期限转变为可变期限,但仍然是有限的,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通过19
    2023-04-22
    45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版权
    词条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版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可以登记取得,是作者对自己的著作享有的法定权利。 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 更多>

    #版权
    相关咨询
    • 专利权的特点性质专利权的性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0
      专利权的特点性质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
    • 对于公司行使权利的性质有何限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7
      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许多限制: (1)性质上的限制 公司权利能力当然不包括自然人才能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婚姻自主权和亲属权等,也不同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人所享有的权利能力。 (2)法律上的限制 国家通过《公司法》及其他法律如《反垄断法》、《证券法》、《银行法》等对公司的权利能力加以限制。 (3)宗旨上的限制 公司宗旨是设立公司的基本目的,是比较抽象的,体现在经营范围上。公司违反经营宗旨的行为显然
    • 权利质押财产的性质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5
      权利质押财产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著作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3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
    • 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1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无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