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经济纠纷
审计法
审计行政诉讼
审计行政诉讼是审计行政争诉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主持解决审计行政争议的制度。 审计机关对审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通过审计监督活动,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后审计。行政行为相对人认为审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更多>

审计行政诉讼

  • 审计行政诉讼司法解释
    审计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国家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等决定以及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的定义。此外,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可以得到其他机关的协助。审计监督是指审核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遵纪守法情况的专门机构。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国家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等行为。而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最后,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另外,根据提供的信息,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审计监督是指在国家行政组织内部设立专门机构依法审核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
    2024-01-05
    251人看过
  • 审计行政诉讼与审计行政复议的法律关系
    一、什么是审计行政诉讼审计行政诉讼是审计行政争诉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主持解决审计行政争议的制度。审计机关对审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通过审计监督活动,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后审计。行政行为相对人认为审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什么是审计行政复议审计行政复议亦称为复审,指上级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因不同意原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而提出的复审申请所进行的审查。我国的审计监督,实行三级二审,二审终审制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和决定》不服,可以向其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审。实行复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正确性,以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三、审计行政复议与审计行政诉讼的法律关系审计行政复议与审计行政诉讼的法律关系表现为三方性,即发生审计行政争议的审计机关和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一方,再加上作为裁决者的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为第三者。裁决者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处理。由此,首先要求审计复议机关必须设置保障作出复议决定公正性的各项程序。这是审计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所决定的。另外审计行政复议又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
    2023-06-07
    498人看过
  • 对审计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认识
    《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被审计单位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应该向哪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呢?对地市级审计机关来说,有的同志认为被审计单位应该向地市级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在审计决定中告知被审计单位。我认为这是不妥的。《行政诉讼法》第三章管辖对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作了划分。第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如何理解第三项重大、复杂的涵义?一般的或大多数的审计决定不能归入重大、复杂之列。为了明确对重大、复杂的理解,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第八条进一步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
    2023-06-07
    222人看过
  • 严加防范,准确把握容易导致审计行政诉讼案件的风险点
    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审计事项中,必须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遵守审计廉政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尽力避免因自身因素而导致的审计行政诉讼案件。笔者通过分析归纳,容易导致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的审计风险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应准确把握,严加防范:一是审计程序风险点。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操作程序作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从送达审计通知书到落实审计决定,必须一环扣一环,做到前一动作完成后再进入下一动作,切莫绕开程序,如未出具审计决定书,提前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收缴或处罚等,任何程序操作上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被诉审计机关行政乱作为。同时,所有取证记录,必须有被审计单位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免节外生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二是审计质量风险点。审计质量是审计赖以生成与发展的基础,每一个审计项目,都必须审深审透。查出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在案,且要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尽力避免因失职、失察、失准被推上被告席。另外,撰写审计报告时,审计未触及到的地方,一定要在报告中注明,这是审计人员极易忽视的地方。三是审计文书送达风险点。所有审计文书的送达,特别是送被审计单位的文书,一定要履行正常手续,按正常途径送达,注明送达人、送达时间和送达地点,回执必须要对方填写签收人、签收时间,并加盖公章。审计人员切莫因是朋友、是熟人而马
    2023-06-07
    438人看过
  • 审计行政诉讼与审计行政复议的关系
    审计行政复议与审计行政诉讼的法律关系表现为三方性,即发生审计行政争议的审计机关和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一方,再加上作为裁决者的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为第三者。裁决者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处理。由此,首先要求审计复议机关必须设置保障作出复议决定公正性的各项程序。这是审计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所决定的。另外审计行政复议又是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监督,是层级监督的一种形式,具有严格的行政性。由于审计复议的司法性和行政性,就使审计行政复议活动不仅在复议范围、内容等方面大于审计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和审查内容。且审计行政复议活动专业性较强,由本行业自行解决,便于有效、及时地解决问题。但审计行政复议毕竟是在原来审计行政机关审计结论和决定的基础之上进行,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可能出现偏倚,至少会使某些审计行政相对人在心理上有某些疑虑。而审计行政诉讼通过人民法院解决审计行政争议方面有一套严格的保证其公正、正确进行裁判活动的司法程序,远较审计行政复议程序更为完善,且法院毕竟在行政机关以外,从而保证人民法院更能依法、公正的判决.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通过处理审计行政争议来监督审计行政机关依法审计情况。与审计行政复议的内部行政监督相比,则属于外部的司法监督。审计行政复议与审计行政诉讼的区别归纳起
    2023-06-07
    451人看过
  • 审计行政诉讼的特征
    审计行政诉讼
    1.审计行政诉讼要解决的是审计行政争议案件。这是区别其他行政诉讼案件最主要特征。行政诉讼解决的是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因职权与其行政相对人因具体行政行为所发生的争议。包括工商、公安、税务、环保、劳动等部门。各部门因行政管理中所须执行的行政职权有差异,出现争议的内容便不尽一致。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时,必须统一执行《行政诉讼法》。[1]2.审计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具有恒定性。由于审计行政争议是审计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而审计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一般处于管理者主导的地位,并且拥有完成行政任务所必须要的一切手段,包括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因此,这种争议的性质就决定了审计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性。在我国审计行政诉讼中,原告总是审计行政管理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告则是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的国家审计机关。3.审计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被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审计具体行政行为。审计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审计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指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职权时,针对特定人或特定事件所作的具体处理的行为,如审计结论和决定:审计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章、命令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审计具体行政行为与审计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在于:前者涉及特定的人或事件,而后
    2023-06-07
    97人看过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行政诉讼 网友关注榜
    #审计行政诉讼 律师视频普法
    #审计行政诉讼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