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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终止

商业银行终止

  • 商业银行终止的原因
    商业银行终止
    商业银行的终止包括解散、撤销和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解散是指商业银行主动申请消灭其主体资格的行为,撤销是指因严重违法行为被勒令停止,破产是指无力清偿债务并申请宣告破产。商业银行的终止意味着其组织上的解体和人格的消灭。 商业银行的终止是指商业银行在组织上的解体和主体资格丧失,亦即从法律上消灭了其独立的人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二条,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其中,解散是指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主动申请消灭其主体资格的行为;撤销是指商业银行因为实施了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众利益,而依法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勒令停止,强制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行为;破产是指商业银行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以商业银行的全部资产清偿债务的行为。因此,商业银行的终止事由包括解散、撤销和破产。 商业银行关闭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商业银行关闭对经济和社会产生广泛影响。首先,关闭的商业银行将导致金融资源的减少,可能导致融资困难和投资放缓,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次,关闭的商业银行可能导致失业率上升,给员工和家庭带来经济压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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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银行终止的情形
    商业银行终止
    商业银行的终止是指商业银行在组织上的解体和主体资格丧失,从法律上消灭了其独立的人格。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2条规定,商业银行终止的法定原因有解散、撤销和破产三种情况。 解散是指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主动申请消灭其主体资格的行为。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引起的解散在法律上称为相对终止;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引起的解散称为绝对终止。 撤销是指商业银行因为实施了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众利益,而依法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勒令停止,强制取消其主体资格的行为。在法律上因被撤销而引起的终止称为强制终止。 破产是指商业银行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以商业银行的全部资产清偿债务的行为。这也属于强制终止的范畴。 因此,商业银行的终止是指商业银行在法律上消灭其独立的人格,终止的原因包括解散、撤销和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一条 本法施行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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