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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 返聘协议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返聘协议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员可以被企业退休返聘,可以作为全日制员工的,需要和公司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不过因为已经是退休了,社保和公积金就不交了。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一、辞退退休返聘人员可以获得补偿吗?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因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哪些?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很大的区别: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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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解除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的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严重失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的等条件。一、试用期期间属于无故辞退么?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需要不需要赔偿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没有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劳动者离职是得不到经济
    2023-02-20
    23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量工作单位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一、兼职劳务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兼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可能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二、临时劳动用工合同可以签多久《劳动法》上并没有临时用工及正式用工的概念。您所说的“临时劳动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概念比较接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可见,《劳动合同法》并未限制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期限,仅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三、企业怎么签订临时工合同企业和临时工可以口头签订临时工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
    2023-02-20
    387人看过
  • 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像全日制用工中那样支付双倍工资和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律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只有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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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的工资形式采用的是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的计时工资制按照我国关于工资(薪酬)的相关规定看,我国工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计件工资制度,二是计时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度是用工方预先规定计件单价来计算劳动者工资的一种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或工作量来计算工资。计时工资制度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制度。这种工资形式主要用工时(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其计算标准主要有以小时为单位、以日为单位、以周为单位和以月为单位四种。二、劳动者在同一用工单位每日或每周累计工作时间短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就业形式严峻,另一方面新的服务领域大量出现短时用工需求,为了促进灵活就业,法律设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制度。此种用工形式下劳动者就可以与多个用工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或与其他个人发生雇佣关系,解决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问题的同时满足用工主体用工的需求。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原则保持一个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原则规定,但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后已经突破该原则,即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劳动者可以与数个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因为劳动者在一家用工单位实际劳动时间短,即劳动者每天工作不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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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该怎么办?你们能回答吗?
    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概念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6、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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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什么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计算公式: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例:某钟点工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60小时,计算其当月实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天最多工作四小时。支付周期内工作小时最多为60小时)根据公式,则为:当月实得工资=6×60=360(元)其他意义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属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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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要考勤打卡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考勤并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一般是不需要进行考勤的,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非全日制用工特点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如何约定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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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到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一、兼职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4个小时。1、兼职工作,在《劳动合同法》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时间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能超过24小时。超过上述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建议正式劳动关系,不得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兼职合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兼职在劳动法中称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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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十六周岁。《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非全日制劳动者需要年满16周岁。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与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是不同的。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的规定来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一、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一是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
    202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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