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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 更多>

刑事诉讼证据

  • 刑事诉讼证据不足被撤诉后怎么办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撤诉后的处理办法:1、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2、如果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建议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3、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刑事诉讼中的撤诉刑事诉讼中的撤诉,是指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后,又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撤回起诉的诉讼活动。修订前的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并未赋予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对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撤回起诉的权利,亦未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撤诉的问题,源于“两高”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35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但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撤诉这一诉讼制度时还存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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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标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要求有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第一、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第二、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第三、证人证言。第四、被害人陈述。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第六、鉴定意见。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意见。第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录。第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
    2023-08-03
    394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主要有: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分类原因刑事证据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不同类别证据有其特点和运用规则,用来指导办案工作。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3-08-03
    184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是什么?
    证据充分、确实的条件包括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刑事诉讼的证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3-08-03
    3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主要有什么?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主要有:(一)物证;无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二)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三)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四)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六)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的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就其内容可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
    2023-08-03
    2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都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证据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法院证据不足会立案吗证据不足可以立案侦查,如果侦查之后证据不足的,法院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三、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明与刑诉证明有什么不同、证明主体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控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具体包括人民检察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当事人。其中,在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是各方当事人,并且根据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分别由各方当事人就一定的事实进行证明;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由其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证明。2、证明对象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事实以及是否具有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在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对确定具体行
    2023-08-03
    141人看过
  • 帮助毁灭证据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帮助毁灭证据罪可判几年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妨害司法罪这一类型的犯罪中,一般是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以及造成的结果等方面评价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例如,王作富教授主编的《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一书中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毁灭、伪造证据是否造成严重后果;(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是否是重要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足以影响罪与非罪的认定,此罪与彼罪的区分,足以影响量刑档次和量刑幅度的升降;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中足以影响当事
    2023-08-02
    302人看过
  • 伪造证据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有:(1)对于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2)对于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3)对于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4)对于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5)对于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和伪造证据罪的界限是什么1、主体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伪造证据罪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而伪造证据罪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伪造证据罪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伪造证据罪则无这一要求;5、发生的时间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伪造证据罪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
    2023-08-02
    313人看过
  • 伪造证据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有:(1)对于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2)对于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3)对于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4)对于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5)对于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和伪造证据罪的界限是什么1、主体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伪造证据罪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而伪造证据罪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伪造证据罪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伪造证据罪则无这一要求;5、发生的时间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伪造证据罪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
    2023-08-01
    434人看过
  • 威胁恐吓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并无以'恐吓罪'命名的刑法条文。但实际上已经有其它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威胁恐吓罪怎么起诉恐吓罪,刑法并无规定,如果恐吓他人的,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是需要证据的,对于恐吓他人的犯罪,需要有恐吓他人的行为证据,情节恶劣的证据,当事人的责任能力证据等。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4、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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