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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权
放映权是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 更多>

放映权

  • 51首MTV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复制权、放映权
    2013年9月11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与被告枣庄市嘉卫商贸有限公司本色音乐咖啡华山店、枣庄市嘉卫商贸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6月10日,记者从枣庄中院获悉,目前本案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51000元。原告代理人KTV取证2012年12月20日,枣庄市鲁南公证处公证员刘卫东与公证员朱新伟、公证人员周成霖随同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代理人指派的参与人曹纯辉、邵明真等人,来到位于市中区的本色量贩KTV(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华山路),曹纯辉、邵明真等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入202号包间内进行消费。进入包间后现场测试了点播机,能正常运行使用。在公证员监督下,曹纯辉、邵明真等人在包房内的点歌机上操作,依次点播了《爱就爱了》、《喝彩》、等81首歌曲,曹纯辉操作摄像机对上述歌曲播放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操作完成后摄像机交公证员保管,公证员用随身所带像机对该KTV外观进行了拍照,邵明真向服务台索取了盖有枣庄市嘉卫商贸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印章的消费发票。同时,枣庄市鲁南公证处对上述取证过程及对上述摄像资料进行了证据保全,2012年12月30日,出具了(2012)枣鲁南证民字第694号公证
    2023-06-08
    183人看过
  • 放映权的含义是什么
    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2023-04-29
    318人看过
  • 侵犯放映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放映权是采取公开再现的方式,即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目的在于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放映并没有明确是否是有偿行为,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擅自放映作品都会触及放映权。侵犯放映权如何认定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司法实践中,放映权引发的案件最常见的是MTV著作权人起诉卡拉OK经营者侵犯放映权纠纷,也有电影作品著作权人起诉电影院经营者侵犯放映权纠纷。放映权保护的对象是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类作品,也包括可以放映的其他作品。基于播放设备的技术特性,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类作品通常可以成为放映权的保护对象。但是,这并不是穷尽列举,还包括适宜播放的其他作品,比如诗歌、歌词等。放映权的保护对象不包括制品,录音、录像制品不产生放映权。作品和制品的区分是我国著作权法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电影作品和电影类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录音制品与录像制品比较容易区别,
    2023-04-27
    349人看过
  • 放映权的含义是什么
    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2023-04-17
    59人看过
  • 侵犯放映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放映权是采取公开再现的方式,即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目的在于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放映并没有明确是否是有偿行为,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擅自放映作品都会触及放映权。侵犯放映权如何认定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司法实践中,放映权引发的案件最常见的是MTV著作权人起诉卡拉OK经营者侵犯放映权纠纷,也有电影作品著作权人起诉电影院经营者侵犯放映权纠纷。放映权保护的对象是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类作品,也包括可以放映的其他作品。基于播放设备的技术特性,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类作品通常可以成为放映权的保护对象。但是,这并不是穷尽列举,还包括适宜播放的其他作品,比如诗歌、歌词等。放映权的保护对象不包括制品,录音、录像制品不产生放映权。作品和制品的区分是我国著作权法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电影作品和电影类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录音制品与录像制品比较容易区别,
    2023-04-17
    271人看过
  • 发行权和放映权的区别
    一、什么是发行权发行权是公开出售创作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常被认为包含在复制权之中,但实际上发行权应视为一种单独的权利,并给予著作权保护。作者不仅有复制作品的权利,而且也有权决定复制品的发行,如发行的数量、价格和地理区域等问题。对于电缆电视之类的新传播技术来说,作者如何行使发行权是相当重要的。在有些国家,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行权(或其他版权人的发行权),但又实行了特殊的限制——发行权只能行使一次,随后权利即穷竭。另一些国家则不对发行权作任何限制,以致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可以永远控制这项权利,从而衍生出另一项特殊权利——最终权,多数国家认为承认最终权会使版权保护水平过高,因而是不必要的。二、什么是放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放映权不仅限于对美术、摄影、电影和类似电影作品,只要是能放映的作品,都在放映权的范围之内。就放映权的行使方式来看,首先,此处的放映要求公开再现,个人或家庭内部的放映由于并不属于公开展现,不涉及放映权。其次,放映并没有明确是否是有偿行为,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擅自放映作品都会触及放映权。三、发行权和放映权的区别1、适用方式不同发行权是公开出售创作作品或其复
    2023-04-12
    120人看过
  • 电影院怎么买的放映权
    一、电影院怎么买的放映权电影放映权的取得有以下三种方式:(一)电影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一般电影拍完后得发行放映,中间有发行公司,一般全国出名的影院都知道,电影发行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上映,不过之前影院已有放映基础(设备、投资、规模)。(二)加盟国内某个院线。电影院加盟后直接获取新片片源,但放映有限制。而且加盟院线也需要资质,包括影院座位规模、设备、投资。放映一部片子需先交电影费给电影公司,无论放映结果如何,多的电影院留,有分成,少了则电影院赔。(三)购买放映权。类似于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版权进行电视放映。中国电影院一般都加盟某个院线进行电影放映,不过资金和规模非常重要。不能不经电影方允许私自放映,这属于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而且会遭到电影公司起诉索赔,除非个人在非公共场合或地下录像厅欣赏。二、电影版权是什么电影版权,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所具有的权利,或者说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所具有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版权所有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集合体。电影版权的权利内容相当广泛,主要包括了基于电影作品而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的人身权,以及基于电影作品的利用而带来的复制权、发行权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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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有没有播放权,播放权是放映权吗
    著作权中有播放权,播放权包括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的放映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一种权利。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权利属于一种财产性著作权。播放权是通过电台、电视台、闭路电视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权适用于文字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美术作品是否享有播放权,各国规定不一,从实际情况看,无论绘画作品,雕塑作品还是摄影作品,至少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或电缆电视进行传播,美术作品应该享有播放权。一、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三)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办?当事人在发现自己著作权被侵犯后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处理:(一)自行协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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