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徇私枉法罪如何认定
徇私枉法罪如何认定

徇私枉法罪如何认定

2022-04-12 567
普法内容
徇私枉法罪认定要件有四:1、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国家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力,破坏社会主义法制。2、客观方面表现为出于个人目的,为私利、私情而歪曲事实、做出违法的错误裁判。主要体现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做枉法裁判等方面。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样认定徇私枉法罪
    怎样认定徇私枉法罪

    认定徇私枉法罪需要其满足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2020-12-24 77
  • 如何认定法院枉法徇私舞弊扣税
    如何认定法院枉法徇私舞弊扣税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2020-01-13 37
  • 如何区分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
    如何区分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

    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办案活动实现包庇罪犯的目的是徇私枉法罪;通过作假证明、帮助毁灭罪迹、隐藏或毁灭罪证等手段实现包庇行为的是包庇罪。

    2020-09-21 121
专业问答更多>>
  •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本条规定,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下列几种基本形

    2021-06-02 15,340
  • 徇私枉法,什么是徇私枉法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一)

    2021-06-02 15,340
  •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怎么处罚徇私枉法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09-01 15,340
  • 徇私枉法已经被起诉到法院,徇私枉法犯罪中止是如何界定的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进入实行阶段就停止下来的犯罪停止形态。 二、特征(构成条件)1行为人为了犯罪已开始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023-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00:58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3,233 15,340
  • 徇私枉法罪有哪些客观表现形式 01:08
    徇私枉法罪有哪些客观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1,457 15,340
  • 刑法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00:56
    刑法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刑法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1,72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37-7669-501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