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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
当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方式: (一)上诉: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
拒收判决书的,判决一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对法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
对离婚法院判决不服的,根据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信访方式如下:可以通过网络信访信息系统进行信访、发电子邮箱或打投诉电话给相关部门,也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