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短视频 > 什么是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李加刚律师精彩视频

什么是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2022-04-15 578
视频内容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法的失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某个时间开始就不再作为法律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了。我国刑法失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另一种是颁布了新法后,旧法自然失效; 第三是溯及力,意思是刑法生效后,对于生效前没有经过审判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新的刑法可以用来审判在其生效前发生的行为,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注:法律短视频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假释适用的法定刑罚执行时间范围是什么呢
    假释适用的法定刑罚执行时间范围是什么呢

    假释适用的法定刑罚与执行时间的条件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

    2020-06-17 75
  •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领域是指我国领土、领空、领海; 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行器等。

    2021-01-28 200
  • 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
    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

    根据权利义务相对原则,它是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即必须是一定的民事义务。因此,债权债务关系实质上是债权债务的司法关系。债权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就失去了意义。因债务人的清偿行为,债权债务可以转移或者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

    2022-04-12 1,236
专业问答更多>>
  • 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32条、第33条、第34条之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的种类有: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 1.罚金; 2.剥

    2022-02-28 15,340
  • 刑法适用范围的空间效力

    1、对刑法的空间效力规定的原则主要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四种。 2、我国刑法采取了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

    2022-07-23 15,340
  • 死刑适用减刑吗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死刑适用减刑吗,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依法判处死刑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减刑的,但是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满足一定条件还是能减刑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2023-04-11 15,340
  •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

    2021-10-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532 15,340
  •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00:57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中国现行的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关条文,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三编,合同中,其适用范围为全部的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

    2,333 15,340
  •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01:17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

    1,14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李加刚律师 李加刚律师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189-1263-966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