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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辨认的决定权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2、辨认的主持者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3、混杂辨认规则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物品(5件),照片(5张)。4、单独辨认规则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5、见证人规则辨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6、不得暗示的规则在辨认前,应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7、保密规则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8、辨认笔录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一、什么情况会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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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见证人签名,但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第8条第2项规定:“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名”。该规定比较详细,但涉及范围仅限于现场勘验见证人。一、辨认的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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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侦查中的辨认具体是指被害人、证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所见到的或者是自己做的事情在公安机关人员的见证之下,指认出某一个对象或是物品,对案件情况做一个确认,帮助查明案件。很多时候,我们大家普遍认为的辨认就只是指公安机关组织证人或者是被害人在不被嫌疑人知悉的情况下,从几个人中指认出一个或者几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辨认的具体程序以及注意事项主要是指:1、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查中认为需要辨认的,需要向办理本案件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并经过他们的批准。2、侦查当中进行辨认必须有相关侦查人员陪同,辨认程序由侦查人员主持。3、有多个证人或者是被害人需要进行辨认的,每个人单独进行辨认,不得共同进行相互之间进行干扰。4、在进行辨认的时候不能只辨认一个人,要把需要鉴定的物品或者是人混杂在其他相同物品中间,辨认应当公正,不得有任何语言或者行为上的示意,破坏辨认真实性。5、在很多时候,辨认的人出于多种考虑,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应当予以尊重,在进行辨认的时候选择比较秘密的辨认手段。上面提到了被辨认的人应当混杂在其他选项当中作为干扰项,确保辨认的真实性,但是具体要混杂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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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一、犯罪嫌疑人要不要辨认笔录?需要。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会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侦查人员将这一辨认的经过和结果,制作成辨认笔录,并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在刑事诉讼中,辨认笔录系由侦查人员制作的笔录类证据之一,通常只是作为辅助类证据补强其他证据的证明力。但是,在仅有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而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下,由于孤证不能定案,相关证据需要靠辨认笔录加以补强,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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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根据公安部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尤其是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做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卣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在场。 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被辨认的照片不得少于10张。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辨认照片时,被辨认的照片不得少于5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 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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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诉法的辨认要求的程序有: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对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进行单独辨认;辨认时,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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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不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辨认笔录包括: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3、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4、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提示、暗示指认嫌疑的; 5、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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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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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总是、人数需要达到七人,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进行辨认,则照片的数量需要达到十人,在需要向各位说明的是,并非是照片数量达到十张就可以,而是需要达到十个不同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物品不得少于五件。不过,对于特定对象的辨认,如对尸体、场所等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的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则辨认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2、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人数为五到十人,照片为五到十张,对物品的辨认,物品不得低于五件、物品的照片不得低于五张。 并且,辨认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最终要形成辨认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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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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