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经济仲裁申请

1、提交材料: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预交仲裁费:预交仲裁费是申请仲裁的必须程序。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后,仲裁机构会根据其仲裁请求金额计算出应缴的仲裁费用,申请人必须预交该费用,否则仲裁机构将不会受理。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并预缴了费用,仲裁机构应将立案并发出仲裁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七十六条当...

阅读全文>>

一、申请经济仲裁的时效申请经济仲裁的时效是三年。经济纠纷仲裁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么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

阅读全文>>

一、申请经济仲裁申请书申请人:汝州市xx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昭娣,经理。被申请人:中国平xxx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梨园矿。法定代表人:冯xx,矿长。请求事项:1、请求依法裁决支付货款32734572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事实及理由:2014年11月16日,双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供应原材料,约定了付款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却屡屡违约,不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截止2014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因违约累计拖欠我公司货款32734572元。依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利息,共计XX元。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除应支付货款外,还应由反请求人应该赔偿我的一切损失。故我依法申请平顶山仲裁委依法予以仲裁,支持我公司的请求。本案仲裁费用均由被申请人负担。致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人:XXX日期:XX年X月X日二、仲裁申请书格式(一)标题首页居中写"仲裁申请书"(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

阅读全文>>

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未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先调解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律师补充:仲裁裁决如系以下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仲裁地的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宣布其为无效。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4、或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

阅读全文>>

一、经济仲裁撤回后还可再申请仲裁吗?撤回仲裁申请后,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五十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二、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三、经济纠纷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选择权不同。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

阅读全文>>

1.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一、怎样向法院申请房屋仲裁?申请房屋仲裁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将彼此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一般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去哪里打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市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当事人申请土地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设立仲裁委员会...

阅读全文>>

申请方式一般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建议采用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中,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

阅读全文>>

可以,原则上,仲裁费不能减免。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缓交一半,但须在开庭前交清。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一般按照双方争议标的大小不同收取。具体多大的标的应收取多少费用,则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规定,经深圳市物价局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具体的收费标准当事人可到本会秘书处查询。至于仲裁费用减免和缓交问题,原则上仲裁费不能减免,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则可向本会申请缓交,如果获得批准则可以缓交。如果不预交、又不申请缓交仲裁费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被申请人预交反请求仲裁费,具体规定与申请仲裁预交仲裁费基本相同。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人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