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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事故

更新时间:2024-01-16 1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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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事故是指发生在校园校车上的交通事故,通常涉及到学生的安全和健康问题。这类事故通常是由于驾驶员的疏忽、交通违规、超载、疲劳驾驶等原因导致的。 近年来,我国校车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担忧。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高校车驾驶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强监管等。同时,社会各界也积极呼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监督,共同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校车事故

校车事故

一、校车交通事故扣车吗不一定。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划分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依据的。所以发生事故不一定会扣分,要看交警根据现场判断是否存在交通违法。但轻微交通事故又不快速解决,可能交警会酌情扣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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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出车祸的,应当由相关的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学生在校间骨折赔偿标准学生在校骨折学校的应当如何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从学校是否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及保护义务等方面进行考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二、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谁承担责任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由幼儿园负责,在幼儿园被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则由第三人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三、学生课堂中出了意外老师有责任吗课堂上出意外老师有没有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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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是这样规定的: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99条、1200条的规定进一步根据学生的年龄划分出不同的归责原则。第1199条针对的是八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针对这一年龄段孩子发生的人身损害,法律相应的增加了幼儿园、学校的照管责任,适用的是过错推定的原则。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就是,八岁以内的孩子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和学校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责任。第1200条针对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时的情形,该情况适用的是一般过错原则,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幼儿园或学校提供的校车应当认定是校园的自然延伸,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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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交通事故如果校车是个人的,则由个人承担赔偿,如果校车是公司或学校的,则由公司或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车交通事故撞死人仍按交通事故正常认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按过错认定。一、员工开公司的车出车祸责任怎么承担?如果员工开公司车外出公干而发生车祸的,需要承担赔偿的话,员工自己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员工是雇佣行为,相关赔偿费用最终还是由公司支付;如果员工开公司车是为办私事而发生车祸,员工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应责任,相关的赔偿责任由员工承担;若员工故意制造车祸,无论出于公干还是私事,都应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的划分:由保险公司在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三、搭车出车祸怎么办搭车出车祸,如果是因驾驶员的过错造成事故的发生,则由驾驶员所属的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无偿搭乘他人车辆,驾驶员如果存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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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学校或幼儿园提供校车,学校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伤或者发生车祸,都应有学校或幼儿园负责。如果学生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侵权所致的则不需要学校或幼儿园承担责任。幼儿园或学校提供的校车应当认定是校园的自然延伸,作为幼儿园或者学校开展的服务项目,应由其承担将孩子安全送至规定地点的责任,对于孩子的人身安全负有照管义务,这种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在孩子在校车上遭受人身损害时,亦应当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效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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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稳定,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安全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全校各部门、处室、学科、各班级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学生生命安全万无一失。二、组织领导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学校综治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长:徐*泉副组长:孙勇、陈*华、葛刚组员:缪潜、曹斌、梅*龙、崔*红、赵娟、吉祥、马骥三、预防与应急准备1.应当根据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内外结合、责任明确、联动顺畅、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处置有力。2.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3.应当根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4.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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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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