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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规范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13 19: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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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标准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是一级伤残。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司法鉴定的材料一般有以下的三种,具体如下: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简明案情; 2、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3、鉴定人身份证件,鉴定人身份证件必须附有鉴定人的相片,以便核对是否为鉴定人本人,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如果是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资料的影印件。
司法鉴定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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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司法鉴定是通过文件检验学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制作工具、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包括伪造文件、有价票证、文件物质材料、证件等的真伪性检验和辨识。 文书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图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工具及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对证件及有价证券的真伪进行鉴定;对纸张、笔墨成份及打印或复印设备进行鉴定等。 文书司法鉴定业务主要包括: 1. 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 2. 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 3. 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4. 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 5. 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腿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文件的识别; 6. 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及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7. 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黏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 8. 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 9. 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进行检验(包括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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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司法鉴定工伤鉴定标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导致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工伤鉴定流程工伤鉴定流程: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规定资料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4.根据体检结果,医学鉴定小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5.根据鉴定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三、工伤等级鉴定结果多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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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2、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 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5、劳动能力评定 6、活体年龄鉴定 7、性功能鉴定 8、医疗纠纷鉴定 9、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10、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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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重伤标准: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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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各地都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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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 2、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 3、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 4、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5、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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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标准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是一级伤残。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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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应该说明的是,在上述的鉴定标准中,鉴定依据是依次选择的,也就是说:有国家技术鉴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鉴定;如果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专家们认可的标准鉴定;如果专家们公认的标准都没有的,则按照受理司法鉴定的机构自己制定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有在前的鉴定标准的,不适用在后的鉴定标准。一、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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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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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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