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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知识

更新时间:2024-01-18 14: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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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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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四章关于“上市公司的收购”的规定,收购者在达到法律规定的比例后需要及时进行报告和公告。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有以下五点: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股东变更必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部分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收购的资产属于房地产的,必须到房地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如果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被收购,被收购企业必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2、债务不同,股权收购后,股东应按股权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目标公司在资产收购后的原债务仍由其承担;3、税收不同,股权转让后,股东缴纳增资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资产转让后,目标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4、受影响的第三方不同,在股权收购中,目标企业的其他股东影响最大,而在资产收购中,享有资产权的人影响最大,如担保人、抵押人、商标权人、专利人等。资产转让必须经有关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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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违法吗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恶意收购涉嫌违法。《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二、什么情况下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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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标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公司收购可分为非上市公司收购和上市公司收购根据目标公司股份是否受到法律强制,公司收购可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无偿收购。根据《证券法》规定,收购人持有标的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可能操纵标的公司董事会,进而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收购人有义务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要约收购,并以特定价格收购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收购的形式,公司收购可分为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方为控制目标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通过私下协商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这种收购往往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尤其是目标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的情况下,收购方经常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谈判,通过购买控股股东的股权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例如,我国《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采用协议收购的,收购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与被收购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以某种方式向目标公司股东公开要约收购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一般来说,这种收购主要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分散、公司控制权与股东分离的情况下。例如,我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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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是符合《公司法》依法设立,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公司。2、收购公司与被收购公司协商一致,取得收购一致意愿。3、收购的方式方法和过程合法合规,双方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一、资产并购流程到底是怎样的资产并购的流程如下: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二、收购股份是指什么股份收购是指一个人收购另一个人拥有的公司的股份。一般是指未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收购方只处于参股地位。股份收购通常是试探性多角度经营的开始和战略性投资,或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如参股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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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职工被迫终止合同或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公司破产员工有什么赔偿公司破产,员工被迫下岗或者被裁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疫情期间解雇双倍赔偿吗疫情期间被辞退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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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程序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程序与上市公司兼并的基本程序相同,这里不再说明。非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程序如下。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2.词查。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独立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3.董事会批准。如果一项收购由一家独立公司或由一家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实施,通常在签订法律上不可变更的协议之前,需要得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批准。如果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报告,取得母公司董事会的许可。4.政府部门的批准。一般地,各国都有反垄断法,故大型收购往往需要一定的政府部门的批准。5.谈判。显然,谈判主要涉及交易的方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一般地,谈判应紧扣一个经过仔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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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是: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一、企业重组后债务还怎么办企业兼并包括吸收型兼并、新设型兼并、收购控股型兼并。所谓吸收型兼并是一企业用现金、股票买断另一企业产权或承担债务取得另一企业产权,实现对另一企业资产完全吸收的行为。企业被吸收兼并,债务也应随企业资产变动,因此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但是企业进行吸收兼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了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则应由兼并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兼并方可向被兼并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则应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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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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